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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怀瑜 辽宁沈阳部分线路公交车有时一等就是20多分钟,有的车还甩站,原因是部分公交车为企业跑通勤、干私活挣钱,这比一般司机可以多赚一倍。 (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无论是经营条件、环境、待遇差等原因,公交公司都可以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获得解决,但如果公器私用、非法获利,则就不是交通监管部门内部罚下款可以了之的,以公肥私不当获利达到一定底线,应立案查处。 光天化日之下,明摆着的公共线路不跑,却去拉私活,如此胆大妄为,个别公交司机谅也无此胆量,没有利益链条的相互承托和支持,公交车顶风作案为企业跑通勤,就不太可能发生。 公交公司上层、交通监管部门是否知悉此事,是否有放纵责任,这或许需要当地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法纪之手伸进来,才能查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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