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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捉贼,岂不熊了警察
“牢”有所养叩问生存权
跑部,钱进!
给红包求钻胯下,是自取其辱
晒公务员待遇别总是“被公开”
想听真话得有良好“言说气候”
2014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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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有所养叩问生存权



  年近60岁的王某曾因抢劫、盗窃、寻衅滋事,先后7次被警方处理。由于出狱后无法生活,王某想再次回到监狱,为此他在公交车上纵火焚烧司机座椅,幸而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日前,北京丰台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2月12日《京华时报》) 
  面对王某如愿以偿的获刑4年,相信每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心里都会五味杂陈。当刑罚不足以发挥其打击犯罪、惩戒恶行的震慑功能时,当外面的世界不敌狱中生活的诱惑时,我们的法治尊严、社会保障又该情以何堪?
  王某不足60岁、7次被警方处理,很难说其是一个勤劳、善良的主。不过,出狱后无人收留、居无定所、难以为继的生活艰辛却是不争的事实。罪犯也是人,罚当其罪之后做回正常公民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刑满人员不能一“放”了之,其落脚点、关系面、生存力应当在有关部门未雨绸缪的考量之列。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连基本生存条件都难保障时,又何顾“廉耻”?“‘牢’有所养”PK“老有所养”,反衬出现行社保制度的羸弱与短板。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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