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腐败易发领域,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清理、整合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切实解决“跑部钱进”问题。 (2月12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