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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亲外甥的出生证上的“生母”写成了自己,刘丽的女儿有超生嫌疑而无法上户口。刘丽去年以来一直奔波于老家湖南、深圳两地办理相关手续。为繁琐的手续所累,她遂公开埋藏多年的“家丑”:自己在深圳工作,前夫在老家与妹妹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日久生情;事发后,刘丽与同在深圳的妹夫同病相怜,也产生了感情。最终两对夫妻离婚,姐妹俩互换丈夫再婚。 (2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不是为女儿上户口遇到困难,刘丽断然不会说出这难以启齿的“尴尬”。刘丽女儿上户的事情,由相关法律法规去“说话”,笔者在此想说的是:姐妹“换夫”不尴尬,而是折射尴尬的现实。 当下,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非常普遍,一者,肯定影响夫妻关系、夫妻感情;二者,两地分居肯定影响亲子关系和孩子心理健康。正因如此,可以说这对姐妹“换夫”是明智的选择。当然,姐妹“换夫”也值得社会反思:农民工哪儿都可以就业,还会出现这样的“家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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