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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院方出此“下策”,何尝不是在医保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病种限额”等“紧箍咒”控制下量入为出的考量。在目前完全放开限额并不现实的情况下,更应在监管和医疗两方面体现“专注”和“专业”:监管层面应该做的,是监督治疗过程及相关花费是否符合规范;至于医疗过程,包括如何制定治疗方案等,则应该交由医生决定,充分尊重专业意见。 “明明有空床位,却不收医保病人。”两会前夕,记者在网上征集百姓关注的问题时,北京一位老年慢性病患者谈到他去年11月份的就医经历时发问。近日,记者两会期间采访多位医疗行业的代表委员发现,这种现象并不鲜见。除此之外,还存在“看几种病就得挂几种号”、“开一个的月药得跑四趟医院”等医疗“怪现象”,而这些都与现行医保制度不尽完善存在关联。 (本报今日A5版) 眼瞅着医院有空床位,却被生生地拒之门外,患者心中的不满情绪可想而知。但若就此怪罪医院戴“有色眼镜”,歧视病人,则实在有些冤枉。客观地说,院方出此“下策”,何尝不是出于“量入为出”的考量。 目前,“总额控制”、“病种限额”等是多数地方对医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各地医保资金主管机构依据本地区医保筹资水平,并参照定点医院一定时期内实际发生的医保费用,核定各定点医院全年医保资金控制总额,且在实际操作中由医院先行垫付,超过部分医保中心将会拒付。同时,对各定点医院年度工作量,如门诊、住院人次等进行限定。 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出院再入院”、“大检查分解”等“怪现象”,成为医院和患者为规避费用控制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 正因为现行医保制度中这些相关规定的掣肘,“空床位拒接病人”便也显得不是那么突兀了。作为头顶“总额控制”紧箍咒的医院,在医保额度已所剩无几或用完的情况下,只能被迫进行自我控制。毕竟,一旦费用超标,医院就得自己掏腰包。这种窘境下,医院实在提不起收治医保病人的积极性。按医保政策,医保病人住院可无条件享受相关政策,但医院却无力承担额外支出,矛盾之下,不免左右为难。 现实情况下,我国的医保规模是有限度的,完全放开限额、做到“应报尽报”并不现实。而要最大限度地照顾患者的需求,除逐年加大医疗投入外,迫切需要解决“制度性之患”。为让相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好地使用,就必须在监管和医疗两方面体现“专注”和“专业”。 治疗任何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应该按照疾病的规律来决定。比如,同是阑尾炎患者,20多岁的小伙子和80多岁的老人情况完全不同,老人的治疗费用可能是小伙子的几倍甚至十几倍。面对这样的情况,监管层面应该做的是监督治疗过程及相关花费是否符合规范,而不是硬性制定一个费用框架强制医院和医生生搬硬套。而至于医疗过程,包括如何制定治疗方案等,则应该交由医生决定,充分尊重专业意见。 此外,在医疗行业具体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同样也应该体现对专业意见,尤其是一线临床医生意见的尊重,这样出台的制度才更具有操作性,并能避免“行政构想”与“专业要求”错位的矛盾,使每个床位得到最合理的利用,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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