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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3月1日起实施。经过一周劝诫期,“最严控烟条例”于3月8日进入开罚期。截至8日下午4时,深圳六大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464人次,共处罚37名烟民,现场罚款1850元。 深圳此举,对执法者而言,首先的考验就是对法律具体制度、执法尺度的把握是否准确,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是否正确。更大的考验则在于执法是否能够持之以恒,能否实现常规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长效整治。 对于条例本身更是考验,执法实践是检验法律实效的重要标准。法律是否因不明确给执法和守法带来不便;法律是否进行了行之有效的顶层设计;是否构建了精确到每个零件的严密体系;在提高执法成本、效率方面有无有效预设。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将在执法实践面前暴露无遗。 也许通过立法赋予其他执法机构相关强制执法权,才是长久之计。 (3月10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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