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评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2014 3·15
 
标题导航
3·15晚会后,谁该忙起来
两公里“树墙”栽满功利二字
别对“火攻”销假一往情深       
认证只认钱
“不敢捡”的路人是对丑恶的屈服
网购七日后悔权可别只剩下后悔
千年古镇要拆迁得民意也该慎重
2014年03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别对“火攻”销假一往情深       



  □朱慧松
  3月14日,广西南宁市工商局对2013年查获的一大批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共计2.5万件,价值达150万元。商品被堆积成了一座小山,洒上汽油后点燃销毁。   (3月15日《南国早报》)
  假冒伪劣商品可谓是过街老鼠,有关方面开展集中行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震慑不良商家,这无疑是件好事。但采取这样的“火攻”方式却值得商榷,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不少职能部门对于所查处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各种问题商品采取的销毁举措是汽油加上打火机。选择一块空地,在假货上浇上汽油,随后付之一炬,顿时浓烟滚滚,熏得人直掉眼泪,甚至有不知情的群众拨打了“119”。在职能部门看来,如此销毁可谓简单省事,而且声势浩大,轰轰烈烈,能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实际上却是害处多多。从环境角度来说,放火销假将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会对空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危害群众身体,甚至还会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而在如今很多地方空气污染严重、雾霾天气“喋喋不休”的情况下,如果继续采用“火攻”法,会导致空气质量更差,雾霾天气更为严重。从经济角度来说,点火一般要用汽油助燃,如今油价节节攀升,开支不菲。而火光冲天中,一些有回收价值的东西也化为灰烬,这样无疑就会造成巨大的浪费。如此一来,好事也就打上了折扣。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