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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8日凌晨,舟曲泥石流冲毁刚建完的4道大坝带来更大灾难。时隔数年后,附近村民称,灾难发生前,已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但找到县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没有用,县领导无人担责。 泥石流是天灾,豆腐渣工程是人祸。人祸之账,总不能推到老天爷的头上。遗憾的是,舟曲泥石流事件最终只是项目负责人埋单,仿佛基础公共建设漏洞与权力作为没有丝毫瓜葛。 早在2009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出台,权力问责有了制度层面的规范。按理说,碎片化、个案式的问责已经终结,失责与渎职更不该逃过规范的问责制度。只是,仅以舟曲泥石流事件来看,指望自己问责自己,显然太过艰难。不然,豆腐渣工程何以显得与权力失范丝毫无染?重大公共事件如何问责,如果回应不好,权力趋利避害的本能迟早会往公众伤口撒盐。 (4月22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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