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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一则新闻让人眼前一亮: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不少网友猜测:难道延续近两千年的食盐专卖制度要寿终正寝了? 其实,这次只是废止了国家发改委的《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而规定了食盐专卖制度的上位法——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并没有被废止。有专业人士解释说,食盐专营的现状并没有发生变化。 不少省级盐业公司都以公益的名义,游说地方立法扩大其专营范围,维护其垄断地位。一是对食盐做扩大解释,将农业、畜牧及渔业用盐纳入“食盐”范围实行专卖,比如《浙江盐业管理条例》;二是将部分工业用盐纳入了专营,比如《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 如此下去,势必积重难返,盐业垄断势力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进而反噬改革。因此,取消或者逐渐放开食盐专卖,正成为改革的强大合声。 (4月21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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