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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张丽娜 高温补贴各地都有标准,却屡屡落实不到位。一方面是许多户外劳动者处于弱势,找不到坚强后盾,不敢维权。更为重要的是,相关主管部门没有对违反“高温津贴”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没有严格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没有全力保障高温津贴发放到位。 对待在烈日暴晒下的户外工作者,不能以他们懒得维权、不敢维权为由,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暴晒下却“透心凉”。 用工单位不仅要向高温作业下的劳动者发放补贴,还必须提供高温作业下的工作条件,这不是发给劳动者的福利,而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高温权益”。维护“高温权益”,企业要“有情有义”,以人为本。既要按照规定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还要采取完备的措施降低甚至杜绝中暑安全事故发生,多提供一些有温度的关怀。 维护高温权益,执法要严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违规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做出了明确处罚规定。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相对较高,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刑责,这就需要执法单位严格执法监督,更要抓住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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