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圣祥
早在2006年,公务员法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须有两至三年的“冷却期”。那些一退休就到企业担任独立董事的官员,走的是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转换角色、穿梭交叉的“旋转门”,背后的本质则是典型的“权力期权化”——在位时为企业谋利,退休后从企业兑现“好处”。显然,这是一个违法的问题,是一个腐败的问题,不该是简单离职就能“一笔勾销”的。 如果我们对离职的“官员独董”不查不纠,那等于是对外宣布,违法担任“官员独董”并无任何代价,更多的“官员独董”不甘谢幕,也就不难理解了。而企业之所以看中“官员独董”,说白了也是要利用其人脉资源和政策影响力。所谓“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官员独董”的不甘谢幕,相当程度上也检验着简政放权的成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