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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 教育部14日公开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简称《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等行为设立6条“红线”。 (7月15日《南方都市报》) 《规定》一出,想必很多为给孩子老师送礼发愁的家长都会一片赞许,但简单查阅便会发现,类似的“红线”划定,并非第一次。比如,今年年初教育部便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简称《办法》),教师“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都会被“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在不少地方,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教师收礼、家长送礼愈演愈烈,侵蚀的不仅是“师道尊严”,更让很多家庭苦不堪言。但必须再度明确的是,其一,“徒法不足以自行”,教育部等相关方面在发布《办法》《规定》之初,不仅要释放善意,更要在完善无缝监督、确保刚性实施层面走在前面。能够做到跨“线”必查、涉腐必纠,自然没有教师再铤而走险。其二,解决问题要治标更要治本,教育部以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都应该认识到,如果教育资源做到了大而言之的均衡,校际差异、班际差异被更多缩小,辅之以教师群体整体素质的提升,教师收礼、家长送礼畸形演变的问题,不就能自然而然趋于平常吗?因此,教育部门还需尽早剥离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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