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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梅 虽然拾金不昧与拾金索酬在法律上并不矛盾,但是从一个10岁孩童口中说出索酬之话难免令人心寒。在这件事情上,家长不仅没有正确的教育孩子,反而顺从孩子意愿,“帮助”其完成还钱包索酬。家长的教育方式,值得我们反思。 小峰虽家境不好,但并不能成为向失主索要1000元酬金的理由。即使是母亲心疼儿子,想要满足孩子买自行车的愿望,但是也不能靠索要酬金来满足孩子。本可以借此机会让孩子体验拾金不昧带来的助人为乐的欢乐,可是却把捡到东西还给失主与家境困难给孩子买不起自行车两码事混为一谈,让还钱包成为实现孩子愿望的方法,小峰母亲的做法不仅失去了让孩子学会拾金不昧的机会,而且还会让孩子从中学到一些坏思想,在拾金索酬中丢了传统道德,这完全是丢了西瓜拣芝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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