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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玲
7月25日15时许,在湖北武汉汉阳区马鹦路往建港方向的一段货运铁路上,一辆载着烟煤的运货火车最后三节车厢脱轨发生倾斜,部分烟煤散落在铁轨上,导致该货运路线暂停使用。现场工作人员称,这只是一次演习。 (本报今日A15版) 发生了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应第一时间上报,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此次事故发生后,之所以抛出“演习”的说辞,何尝不是害怕“家丑外扬”,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躲避责任追究。 只有公布信息,告诉公众真相,才能让公众及时对突发事故或公共事件有所了解,从而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并避免恐慌。 面对发生的各种事故,无论大小都应积极应对,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以及时、准确、透明的信息打通“民间舆论场”,形成良性互动。瞒着盖着,只能是自欺欺人。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加剧紧张与恐慌,可能会引发次生事故。纸终究包不住火,瞒过初一也瞒不过十五。正确的态度是:实事求是,敢于面对,把真相告诉公众,天塌不下来,而隐瞒事故真相则是最大、最可怕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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