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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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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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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法官



  湖南永州一对夫妻到法院闹离婚,周法官判这对夫妻离婚,女方获得多数财产。在判决生效后,审理法官调任该院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数月后与女方登记结婚。周法官称:“我没什么好说的。”
  女方离异后,与周法官同是男未婚女未嫁,原本擦出爱情的火花也可以理解。但是机缘巧合太多,这就显得很不正常了。主审法官为什么会在判决之后就立马成了执行法官?爱情与财产孰轻孰重?“神奇离婚案”岂能止于“没啥好说的”?
张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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