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评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一句话停职”有悖法治精神
质疑“警示教育”折射认识偏差
正视“指路收钱”背后的合理性
“裸官”摸底后没必要“加密”
副所长被判刑开房的官员呢
去伪存真 
2014年08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正视“指路收钱”背后的合理性



  □杨朝清 

  福建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公交站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这样一个情景:一位老人,白发苍苍,衣衫褴褛,手提环保袋站在公交站旁,见人看路线时,便凑上去询问对方去处,告知公交线路后,有时会伸手询问:“能不能给一块钱?”
    (8月7日《东南快报》)
  在“有色眼镜”的遮蔽下,这位老人很容易会被贴上“财迷”、“势利”的标签,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读。伴随着社会变迁,一些价值观念也要相应地进行更新。既然“拾金不昧”可以演变为“拾金求报”,“无偿指路”为何不能过渡到“指路收钱”呢?只有走出道德捆绑,利他行为才具有强烈的、持久的、普遍的感召力。
  在身份社会向专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指路收钱”作为一种社会新现象,需要更多的包容和理解。毕竟,激发人们利他行为的兴趣和意愿,更多是靠信任和激励。从这个角度上说,“指路收钱”作为一种新型社会交换,合情合理。与那些通过作伪手段来贩卖尊严的职业乞丐相比,这位老人的所作所为,理应得到更多理解和尊重。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