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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广东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冯欣与女下属到酒店开房的视频引爆网络。湛江一派出所副所长谢某奋因两次帮老板调取酒店的相关视频监控,并在事后收受了5000元好处费,近日被判刑两年六个月。 官员带女下属开房被查,谢某奋应该立功了,怎么还被判刑?不少人对此不解。其实,谢某奋身为警务人员,调取视频并非在执行公务,而在事后又收了钱,就犯了两宗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并不冤。 奇怪的是,处理犯罪的派出所副所长,行动很迅速,而开房的官员,事情过去八九个月后,还没有音讯。如果官员已婚,即使双方自愿,也属通奸;如果不是自愿,到底是女下属为了获取利益,对冯欣进行性贿赂,还是冯欣利用手中权力,对女下属进行胁迫?一码归一码的事情,因为其中一件处理神秘,难免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为了挽回这种负面影响,官员开房的事,于情于理于法,也不该烂尾吧。 (8月7日《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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