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晓哲
11日,贵州省贵定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检查两名乞讨老人证件时,一名老人不小心拿出了自己的存款单据,余额为66810元,平均每月到账约7000元。 (8月15日《贵阳晚报》) 人们一旦认为乞丐本身“很有钱”,是通过乞讨来挣钱、牟利的,在今后遇到乞丐乞讨的时候会心生反感,进而原本准备施舍和给予慈善的人也会打消想法,最终的结果就是无论乞丐真伪、无论“穷富”,也无论职业化与否,统统将失去被百姓关心和施舍的机会,这显然是报道“乞丐有6万余元存单”所带来的负面后果。 客观而言,乞丐的职业化,或者说乞丐的“富裕化”,并不是乞丐和乞讨现象的全部,一部分职业乞讨人员生活富足并不代表城市中的全部乞讨人员人人富足、衣食无忧。 在没有科学方式方法让百姓能够识别乞丐真伪之前,要防止公众对真正的乞丐人群造成“误伤”。另外,即使乞丐中确实存在“外面磕头,家里盖楼”的职业化现象,社会和舆论媒体也应该予以宽容,城市公众也应该予以宽容。无论是乞丐的职业化还是种种原因沦为真正的乞讨者,都是一个社会无法完全避免的现象,以“洁癖”心态看待乞丐和乞丐职业化,不符合客观现实,以“难得糊涂”心态宽容所有乞讨行为,反而是一种理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