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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霍山县副县长潘家东主动辞职的消息,在当地引起反响。该县组织部门回应称,潘家东主动辞职,希望从事其老本行医疗工作。此事一度引发各种议论,有“问题说”、“压力说”、“院长说”、还有“专业说”。 作为一个曾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假如“软着陆”到医院当院长,显然是不妥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辞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霍山县及其上级市的组织部门,应注意到辞职副县长即将就业岗位的动向,明确告诉对方跳槽可以,但须遵守规定。这不仅是对潘家东个人负责,也是防范其他公务员为了“期权腐败”而形成“辞职潮”,甚至不排除启动相关调查,看看潘家东在职时是否有为医院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8月29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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