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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一再升级的“让座冲突”,已将这件公共生活的“琐事”,异化为全社会不能承受之重。在善意稀缺的社会氛围中,相当一部分人放弃了对“底线意识”的坚守,陌生人之间的交流由开放趋向封闭,由友善转为对立甚至敌视。由此,纠纷在所难免,悲剧注定会出现。 9月9日下午4时许,河南郑州一辆919路公交车行驶至城区中原路与秦岭路路口时,车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猝死。据车上乘客称,老人之前曾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小伙子并未还手。老人家属接受急救人员询问时称,老人患有心脏病。 (本报今日A23版) 一次让座纠纷,最终竟然导致老人猝死,这样的结果令人唏嘘。如果能有“如果”,如果时间可以重新来过,想必无论是没有让座的年轻人,还是为年轻人不让座而生气的老人,都未曾想到更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从口舌之争、拳脚相向,到这样的“以命相搏”,围绕公交车上那个“是非不断”的座位,老年人和年轻人这两大群体似乎已经结下了梁子。对此,公众不免存疑:一个本该展现谦逊礼让美德的生活细节,为何走向了它的反面?一次自然而然的“举手之劳”,又为何惹出这么多事端? 在事实判断的层面,这起事件似乎更像是一次“意外”的悲剧:一名心脏病患者,在公交车上“偶遇”不让座的年轻人,“一不小心”情绪失控而酿成惨剧。但偶然之中有必然,笔者在老人“气大丢命”这件事上绝无落井下石之意,客观地说,这名老人何尝不是因为自己的不理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必须明确的是,在“让座”这件事上,任何人都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有的只是道德上的自觉。换句话说,“让座”只是人们基于同情弱者的向善心理而实施的礼貌行为,“落座”者出于礼貌可以主动让出,但“找座”者却不能强行索要。这也是公共交通秩序得以维持的一项底线要求,更应该成为所有乘客无条件遵循的义务。反观这名老者,为了争一个座位竟动手打人,如此把无理当“权利”,在别人身上强取私利,已然涉嫌违法,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同样的道理,既然是一种“自愿”行为,出于“尊重老人"这一道德上的考量,被打的小伙子大可礼让在先,让出座位;如果有身体不适或其他特殊情况,也应在老人“索座”时及时告知。如此,都可以及时掐灭可能“闹大”的纠纷苗头,又何至于郁闷地挨顿打?而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本可作为矛盾双方“调解员”的司机和其他乘客,如果在争执之初及时介入,说句公道话,消一消双方的火气,给他们找个台阶下,结果难道不会好一些? 一再升级的“让座冲突”,俨然已将这件公共生活的“琐事”,异化为全社会的不能承受之重。究其根源,在善意稀缺的社会氛围中,相当一部分人有意无意地放弃了对“底线意识”的坚守,陌生人之间的交流由开放趋向封闭,由友善转为对立甚至敌视。由此,纠纷在所难免,悲剧注定会出现。但愿这起悲剧能让每个人都静下心来想一想,今后该如何文明礼貌乘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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