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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瑞希
收钱放马“不合规”消防工程,向工程“推荐”消防产品获利……本应是火灾的第一道防线,深圳市消防局建审处7人却图利任火患“潜伏”。日前这一腐败窝案已全部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已被陆续移送审查起诉。(9月14日新华社)
现实中,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推荐”、“暗示”已成业内公认的“潜规则”。消防工作人员为了私利危害公共安全,在某种意义上无异于‘放火’。应适当收缩消防部门的权力。如,借鉴新加坡的“自行管制”消防制度,让业主自行聘请注册检查员进行消防验收。没有审批权,就没有寻租权。同时,还要严格执行消防信息公开和抽查制度,引入社会化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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