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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变形”,不必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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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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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变形”,不必大惊小怪



    □本报评论员 李帆 
  魏某的洗心革面基于生存状态的变化,是在物质生活得以满足后,对心理空间和精神世界有了更高的价值追求。小偷找失主,不过是一次良知的回归而已,切莫被拔高至道德“标杆”的高度。我们不妨把它看作一面镜子,审视自身“非黑即白”的评判标准。
  35岁的魏某两年前到浙江台州市打工,一直找不到工作,眼看没钱就要露宿街头了,便入室盗窃4起。现在他找到工作了,收入稳定,近日,他去派出所自首。然而,民警告知,他自首的这几起案件,没有接到过失主报案。为了找到失主,魏某不惜向民警求情。魏某此举受到了网友的赞扬,有人甚至称之为道德“标杆”。
       (本报今日A23版)
  对于小偷,想必大部分民众会抱以反感的态度,但魏某却因为一个找失主的举动,不仅“洗脱”了偷盗的罪名,反而博得了民众的赞扬,大有成为道德“标杆”之势,这种“黑白反转”式的变形令笔者大跌眼镜。
  不可否认,魏某找失主不是源于外部压力,完全出于良知的回归和人性的救赎,他能洗心革面已实属不易。而且,为了弥补道德亏欠,他不惜自曝前科,将自己不光彩的一面公之于众,这份勇气更让民众为之竖起大拇指。若小偷都能以此为鉴,“天下无贼”似乎指日可待。
  在道德焦虑日益严重的当下,魏某的道德“回暖”被无限放大,民众也因此给了他将功补过的机会,对他曾经的违法之举既往不咎,甚至为他披上了道德“标杆”的外衣。
  然而,无论魏某道德如何“回暖”,都不该抹去他曾经的违法之举。从报道中不难看出,偷盗之举乃生活所迫,而魏某浪子回头的前提是他如今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可见,魏某的洗心革面基于生存状态的变化,是在物质生活得以满足后,对心理空间和精神世界有了更高的价值追求。
  由此观之,若魏某如今依然生活落魄,或许他早已成了前科累累的惯犯,民众对他的眼神里,恐怕只有鄙视和厌恶,并在他的后背上贴上“坏人”的标签。若衣食无忧后的忏悔能抹掉曾经的铤而走险,那么生活所迫下的违法行为岂不都情有可原了?
  在笔者看来,小偷找失主,不过是一次良知的回归而已,切莫被拔高至道德“标杆”的高度。但魏某的道德“回暖”并非毫无意义,他至少给我们提了醒,不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坏人”,更不能将“坏人”的标签永久性地贴在他们身上,该给予他们洗心革面的机会。我们不妨把“小偷找失主”看作一面镜子,审视自身“非黑即白”的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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