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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 11月22日,原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现G4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因收费年限到期停止收费,但免费时间只有40天。今年年底,在原京石高速的路基上,“新京石高速”将重新上岗,并重新获得22年的收费权。 (12月13日《华夏时报》) 外界无从知晓,22年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唯一呈现的是,现在“有一条新路”,要重新“确定收费时间”,至于收费标准是什么,为什么确定的是22年,有没有公开听证等,却像谜一样难以找到答案。 对公众来说,高速公路收费带来的纠结,既有收不收费的前置条件,更有收取多少的程序追问——自己的权利何时获得尊重,诉求又何时得到回应?收来的钱究竟用于了何处,何以始终没有答案?有的路收了很多年,结果还入不敷出,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没有偿还完本金;有的地方,宁愿把收来的钱挪作它用,或者宁愿支付高额的利息和人员成本,也不愿意偿还债务,这些做法又如何进行约束和规范?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深化改革“试深水”、“啃硬骨头”,没有关键领域的破题,很难达成广泛的改革共识,凝聚更大的改革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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