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12月26日电 26日上午,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在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方广云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方广云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自2005年以来,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共63套,造成巨额公共财产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