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25条工作要求 |
鼓励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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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6月8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印发。这是国务院未成年人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第一个文件,也是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制定的配套政策。《意见》在重点任务中强化家庭监护责任部分,提出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有效加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到2035年,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为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行动自觉,成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之一,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 《意见》在重点任务部分,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法律条款的细化、实化,针对目前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提出25条工作要求,均为操作性措施。 《意见》明确,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加强家庭照护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意见》提出,要加强学校保护工作。 健全学校保护制度。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整合、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反欺凌、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安全教育。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和专用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使用。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意见》还对加大社会保护力度,完善网络保护工作,强化政府保护职能,落实司法保护职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在网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在司法保护方面,提出要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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