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口号”相信大家耳熟能详。但是有一些认识上的错误行为,其实也是构成酒驾的。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案例1 感觉代谢完了,被查个正着 6月15日晚10时许,孟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青州市康圣路与富盈街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孟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孟某交代,晚饭喝了几杯啤酒,想着饭后几个小时酒精也代谢得差不多,于是便开车回家,不想在半路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孟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2 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获 6月25日晚10时左右,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诸城市兴华路大桥处开展酒醉驾统一行动时,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称当天晚上跟朋友吃饭喝了两杯啤酒,以为骑摩托车应该没事。没想到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查获。张某持有C1D驾驶证,因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 酒后开车危害很大,驾驶员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要做到酒后坚决不开车。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在与朋友聚餐时,对于酒后要驾驶摩托车的朋友,也要进行提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