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近日,孙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与徐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徐某重伤。肇事者孙某家庭条件困难,无力赔偿。而徐某家庭困难,也无力支付医药费。 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昌邑救助服务站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同受害者家属取得联系,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审核完成,垫付了徐某部分抢救费用七万余元。因救助及时,徐某已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