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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树可以有,“以资代劳” 可以没有
这样的体罚
国庆长假,市场监管不能放假
存折“历史久远”就自动作废?
别让老年夫妻成为“牛郎织女”
先有老板感恩才有员工感恩
2011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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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市场监管不能放假
□新华社记者 赵仁伟 



  “十一”黄金周,向来是走亲访友、旅游休闲、餐饮购物的集中期、高峰期,消费市场活起来,假日经济火起来。老百姓休闲,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不能放假,而应该忙起来,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节日市场规范经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百姓过一个放心、舒心的长假。
  节假日期间的市场监管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和部门,需要工商、旅游、交通、质检等相关部门投入更多人力、精力。由于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多,消费市场上的安全隐患、无序经营、违规涨价、商业欺诈等现象也会随之增多。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协调行动、积极作为、形成合力,有效防范不法商家坑害消费者。
  以交通为例,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部预计全国公路水路客运量将达到5.3亿人次,日均756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9.7%。铁路、航空客流也将呈现猛增势头。在“出行难”进一步凸显的情况下,对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的“黄牛”“黑车”“假票”坑害乘客现象,必须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不给其滋生蔓延的空间。
  群众利益事关重大。任何一种市场违规失范行为,最终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抓好市场监管工作,就是要把群众利益始终放在心上,严格履职,恪尽职守,以让群众放心消费、满意消费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毫不手软。若是因为过节而放松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不法行为的打击,不仅是对监管职责的推卸,更会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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