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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 一些距离北京市区更远、隐藏在繁华都市背后嘈杂、混乱的村落,陆续成为新的蚁族聚居地。由于北京整体房租相比三四年前涨幅惊人,大多数蚁族都经历过几次搬家,他们的共同感受是“越搬越远,越搬越贵”。 (1月19日《华夏时报》) 房租飞涨导致蚁族无处容身,实际上是一道民生考题。如何化解蚁族的租房难题,让他们获得基本的居住尊严,值得思考。 当然,规范对租房市场管理,遏制出租人随意抬高房租,是一条思路。但是,在住房限购令面前,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出租屋供不应求,政府过多干预住房租赁市场,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政府执行公租房政策给力,多建一些公租房、廉租房,低价出租给蚁族值得考虑。如此既能解决租房者的困难,又能迫降涨幅惊人的房租。 相对于“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需要来说,公租房供应数量仍然是杯水车薪。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公租房供给局限于专业人才与部分白领人士,打工者并没有住上公租房。笔者注意到,住建部公租房新规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同时,也附加了“在本地稳定就业须达到规定年限”的准入条件。对于普通打工者来说,找到就业岗位已经颇为不易,还要求稳定就业达到规定的年限,公租房对他们可望不可即。 因此,要让公租房法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这样几件事。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扩大公租房供给范围,让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更多无房户受益,别让“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成为打工者获取公租房资源的障碍。二是公租房选址应该配套设施完善,方便租户工作、生活,公租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别因租赁价过高让公租房曲高和寡。三是公租房供给要精确制导、雪中送炭,不能跑偏走样、“锦上添花”。 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重要防线,并非普遍的政策待遇。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由于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相关部门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对公租房退出也要严格把关。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已自购住房,就要及时收回公租房。把公租房留给租不起房的穷人。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重蹈经适房被违规出租、出借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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