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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子军 黑调查公司受房地产商委托,连续3天跟踪偷拍某政府工作人员,欲寻找女子配合上演“美人计”,将其拉下马;受委托欲使怀孕4个多月的孕妇张红流产。 (1月19日《京华时报》) 如此“调查”,让人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分明是设陷阱、搞谋害嘛,这样的不择手段、恣意妄为,显然不是法治社会所能容许的,理应严厉打击,依法取缔。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法律路径解决纷争、主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由于取证难、诉讼难等现象的存在,形形色色的“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应运而生。 客观地说,这些“调查公司”在提供证据调查、法律援助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相关监管机制缺失,不少都游走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边缘地带,个别钻空子、打擦边球,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情形越来越常见,已经引发出有识之士和广大民众的忧虑。 当然,向“黑调查”说不,同样需要作为公民、有关单位等社会个体,尽可能向正规司法服务部门求助,以免维权不成反被伤害;更不能助纣为虐,甚而与“黑调查”相互勾结,从事违法犯罪的勾当,否则,不但难逃法律制裁,而且下一个被暗算的或许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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