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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流
长沙一个面积不到20平方米的桥洞,是徐辉及其他4名流浪者的“家”。除夕当天,五人凑钱做了一顿六道菜的年夜饭,尽管鱼臭了,这仍是他们近期最丰盛的一顿饭。吃完饭后,他们又四处去拣废品。徐辉称,没有告诉读大学的儿子自己在捡垃圾,否则儿子“肯定不读书了”。 (2月18日《潇湘晨报》) 应该说,这是一个特殊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有的因工作发生了变故,有的因打工无门,有的被生计所迫,不得不沦为一个拾荒的流浪者,栖身于城市的桥洞中。特别是,这个春节,在人们合家团聚的喜庆时刻,他们有家难归,只得凑钱做了一顿年夜饭,而一条臭鱼,却成为他们梦寐以求的美味佳肴。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像这些以拾荒为生、以桥洞为家的农民工,在各大城市都有,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城乡难容的“边缘人”。 事实上,一些农民工在城市流浪,在桥洞中生活,其背后是当今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是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缺少人文关怀,以及保障救助严重不力。不仅如此,一些城市的管理者非但不去反思农民工关爱和保障制度,反而强行驱赶栖身于桥洞中的农民工,甚至抢走爱心人士给他们送来的棉衣棉被。可见,一些城市几乎失去人性温情的“政绩洁癖”,令人胆寒。 据统计,中国的农民工现在有2.5亿,其中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有1.5亿人。农民工通过辛勤的劳动,为家庭增加了收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改革发展增添了活力。他们盖起了城市星罗棋布的高楼大厦,建设了城乡之间纵横交错的道路桥梁,制造了畅销海内外的优质产品,支撑了城市基本的生活服务。可以说,农民工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此,党的十八大提出,“让农民工融入城市,从人文关怀走向制度设计”。然而,对照十八大精神,一些城市连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都做不到,何谈制度设计? 因此,加大对农民工的保障和救助力度,是从源头预防农民工群体在城市流浪的有效措施之一。各地政府应痛定思痛,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对农民工群体救助机构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而不是仅做表面文章。特别是,农民工在桥洞中凑钱过年,更值得各地反思。对于农民工问题,地方政府应从制度层面努力加以解决。比如,竭力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努力解决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主要是做到“十有”,即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劳动有报酬、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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