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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晓哲
2013年12月30日,记者从广州白云区获得证实,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管理委员会主任覃朗也已于当年11月辞职,目前已到一家房企任职。覃朗此前曾任白云区规划分局局长,处级干部。据悉,白云区高层曾出面挽留,但没有成功。(2013年12月31日《长江日报》) 窥视近年来一些官员群体的下海,多与从事的相关领域相关。此前媒体曾报道,金融系统官员弃政从商潮,在证券监管机构上演尤甚。此前,曾被视为广州警界新星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履新上市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南沙区原常务副区长孙雷“下海”的目的地是民企浙江传化集团下属的杭州传化科技城有限公司。这些高薪职位的获得,并不完全与官员个人能力有关,企业高薪聘请这些“下海官员”担任高层领导,看重的是辞职官员背后的“权力”。 官员下海,如果真做到“干干净净”,“裸体”式下海也罢,问题是,官员经过多年来官场打拼,经过多年的组织培养,让他们真正“裸退”出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事实上,官员一旦脱离公职,继续监管的难度极高。在企业“配合”之下,一些下海官员也完全可以通过种种“隐秘手段”实现下海捞钱的目的。因此,针对公众对于官员下海的担忧和困惑,应该及时出台更严格严谨的规范性制度,尤其是对于“无专业领域”的“权力型官员”,更应该出台一部具体的细则和规范。让公众对官员下海不再“敏感”和“抵触”,至少需要做到以下两点:其一,下海者应该有一个对曾经“供养”他多年的公众有一个说法;其二,从根本上严格限制公权力,将公权力真正“关进笼子”,让官员即使想带着“权力余威”下海捞钱也捞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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