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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清
我们每个人既是社会规范的受益者,也是社会规范的建设者。银行对已亡故客户的继承权进行审慎操作,其目的就是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这原本无可非议。此外,由于这笔遗产数目比较少,再加上当事人的兄弟姐妹比较多,导致遗产抵不上公证费用。强烈的对比反差,进一步加剧了公众的相对剥夺感。倘若这笔遗产丰厚一些,这种对比就会稀薄一些甚至毫无意义。换言之,“钱难取”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在某种程度上被放大了。 放弃继承权公证作为一种规则,讲究一视同仁,不因个体偶然特殊情形而改变。如果人们随意解释规则、执行规则,必然导致规则的权威性和合理性大打折扣。在利益多元时代,人们必须要把握一个基本方向,即社会规范在很多时候只能保障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正义,那些小概率的、极端情形上的不近人情,也许正是人们为了享受金融安全必须支付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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