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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多校园恋情的结局一样,这段始于校门的婚姻,最后也终结在了校门口。即便有了结婚证这道“保险”,它也终究未能经受住刚刚开始的社会洗礼。这段失败的校园婚姻,也从另外一个角度为校园情感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存在太多的未知数和不确定性,在现实和时间面前,当初说好的那份海誓山盟,也会成为彼此不能承受之重。 2010年,重庆高三女生翠翠(23岁)和江苏扬州大一男生阿华(21岁)在网络相识,一见钟情,当即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为守护爱情,2011年,翠翠从重庆追随男友到扬州上大学,还瞒着双方家长领了结婚证。没想到,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前段时间,对婚姻绝望的翠翠提出离婚。近日,经法官调解,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翠翠尚未毕业。该案成为扬州首例大学生离婚案。 (本报今日A16版) “走出校门之时,便是劳燕分飞之际”,与众多校园恋情的结局一样,这段始于校门的婚姻,最后也终结在了校门口。即便有了结婚证这道“保险”,它也终究未能经受住刚刚开始的社会洗礼。 在人生的青春年少、风华正茂之际,能够邂逅一段可以用一生去相守的缘分,都值得人们为之送上祝福。但这段失败的“特殊”婚姻,同样也从另一个角度为校园情感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太多的未知数和不确定性,在现实和时间面前,当初说好的那份海誓山盟,也会成为彼此不能承受之重。 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进步,出于法治大方向和保障人权的考量,国家在制度层面也为公民的婚姻自由大步“松绑”。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后,取消了之前婚姻双方须出具“单位证明”这一约束条件,使得结婚更为自由;2005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施行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规定中不允许学生结婚的条款。这些婚姻政策上的“解放”,赋予了校园婚姻行为以合法性。 但客观地说,政策上不予禁止,并不意味着提倡。如果因此而心存侥幸,把政策的善意工具化、功利化,本身即是对婚姻大事丧失理性甚至当作儿戏。对双方而言,这何尝不都是最大的不负责任?如何安放那份美好的感情,其实与法律、校规并无多大干系,它更关乎责任担当和彼此信任。而对于刚入校门的大学生来说,这些恰恰是最模糊、最容易被忽视的。 如今,婚姻已然破碎,这对离异夫妻在回想当初瞒着家长领证的做法时,彼时坚定无比的“为爱出走”,是否只剩一声苦笑、满腹苦水?这份缺失祝福甚至不敢公开的婚姻,从一开始真情就已所剩无几。而一旦直面现实中诸如找工作、专升本这样的琐事,需要一方作出让步妥协时,更是干脆丧失了扛起的勇气。这样的结果,心痛多于讽刺、辛酸多于泪水。 在这个竞争堪称惨烈的时代,婚姻和家庭背后的那份和睦安稳,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财富。正因如此,作为社会劳动大军的“预备役”人员,大学生在求得一技傍身的同时,也应在最感性的感情面前,坚守最理性的思考,在打算步入婚姻殿堂之前,想明白思想是否已经足够成熟?是否有能力承担起这份托付?对“一辈子”来说,这些并不功利。毕竟,只有对自己负责,才可能对别人负责,这又何尝不是婚姻的底线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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